起先双方合作还比较愉快,但随着新疆橡胶厂的产品质量和工艺逐渐稳定,新疆方面“想法”也多起来。双星有许多有价值的创意得不到贯彻实施,合作起来非常别扭。最后双星不得不退出橡胶厂。
1994年前后,双星又与另一家橡胶厂搞联营,基于相同的原因,这次合作也失败了。
吃了两次亏的双星开始总结经验,汲取教训。
1996年6月,双星又与成都红旗橡胶厂搞合作,双星坚决买断“红旗”厂经营权,这样可以统盘考虑企业的发展问题,由于“红旗”彻底融入了双星,员工工作态度、思想观念等方面有了很大改变。
1998年双星与河北张家口五环鞋厂合作。双星以先进的工艺、技术专利、销售网络、生产原料作价300万元入股,占总股本的30%;“五环”以生产线、厂房、设备等固定资产作价700万元入股。新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,双星对产品质量进行指导和监督,公司产品由双星总经销,利润按比例分成。由于产权清晰,责权利明确,双方合作十分顺利。
(《中国企业报》李路文)